请问,如果两个人共同造成了5000多元的手机损坏,应该如何分担责任?


1、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,或者虽无共同故意、共同过失,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,构成共同侵权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2、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,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,应当根据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,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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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,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,对方会被按照刑法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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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,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,对方会被按照刑法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